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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元办的私教卡,退卡被扣30%手续费”,刘异律师支招维权

时间:2025-09-03 00:31:00

2025年第167期(总第309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刘异律师(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362592”留言:本人在长沙市某健身房花4600元办私教卡,退卡时被以无效格式条款扣除30%手续费,这完全是霸王条约。望相关部门重视并给交代!

专业解答

刘异律师(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

预付费式消费目前纠纷频发,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也在不断完善。近两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先后出台,规范了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民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后,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消费者明显不公平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消费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预付款本金应为预付款扣减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后的余额。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等规定请求赔偿其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除外。经营者支付给员工等人员的预付款提成不属于前款规定的合理费用。

依据以上规定,如消费者存在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依法解除合同。经营者在扣除已发生的合理费用(不包括员工销售提成)后,应将剩余款项退还消费者。因此,经营者片面主张3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计算。你可以收集因客观原因等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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